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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購權證是一種契約,它提供持有者有權利在契約到期日或之前,可以履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(執行比例)的標的股。
1) 權利金:投資人為取得以履約價格轉換標的股股票的權利所支付的金額。目前權證之價格為其權利金,當到期日時,若履約價格高於股票收盤價,則權證之價格為0,即無履約之必要,投資者損失權利金。
(2) 到期日:通常為1~2年。若屬美式權證,則到期日前亦可履約;若屬歐式權證,到非到到期日不可履約。台灣多屬美式權證。
(3) 履約價格:券商根據申請發行前一天之收盤價設定其履約價格。若為價平則兩只相等。若為價內則履約價低於收盤價。若為價外則履約價高於收盤價。履約價格會除權息等狀況而變。
(4) 行使比例:權證發行之初通常為1:1,但會隨著除權等狀況而變。
(5) 標的股票:證期會每季會公佈本季發行權證標的股。

2.認購權證的評價模式?
雖然認購權證的市價是由市場決定,但學理上卻有其評價模式,方法如下:
(1) Black & Scholes Model:
(2) Binomial(二項式):
(3) 經驗法則:根據Sidney Fried多年的觀察與試驗發展初一套評價模式,其方法如下:
a) 將標的股價乘以2.25。
b) 將(a)之結果減去履約價格。
c) 將(c)之結果再乘以0.25。

結論:認購權證價值=標的股價*0.5625-認股價格*0.25。(此公式純為經驗法則並無理論根據,介紹給大家參考參考。)

購買認購權證會有什麼好處?風險為何?

(1)購買權證成本低:若投資人看好標的股的後勢,則可選擇該標的股的權證,由於權證的價格比現股便宜,且可同幅享受證證上漲的利潤。
(2)權證具有高槓桿:購買權證除了享有名目槓桿倍數高的優點外,真正的投資效益反應在權證的有效槓桿倍數之上。當標的股票上漲7%時,價平權證理論上可上漲7%乘上有效槓桿倍數,以目前流通的權證來看,有效槓桿倍數多居於2到3倍左右,擴大投資槓桿的效果可由此觀之。
(3)認購權證最迷人之處就是購買權證的人僅有權力但沒有義務,所以當股票價格上漲時權證就處於無限獲利的想像空間,但當股票下跌時,投資人沒有義務去履行契約,僅損失權利金而已。因此有人形容認購權證是『風險有限獲利無窮』。不過認購權證之價值(權利金)有可能跌到0),所以將所有資金壓在認購權證上有可能賠得血本無歸。但投資股票要蝕光老本的機率並不大,若像操作股票一般操作認購權證,存著「套牢緊抱、等待反彈」的觀念是很危險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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