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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廣告這門學問實在是博大精深,廣告做的好,真的能讓品牌歷久不衰,不會讓世人遺忘。就像十幾二十年前『大同』公司的廣告歌曲,我到現在還是能琅琅上口...

就我活了二十來年的經驗,廣告大致上可以分成以下幾種:

  1. 文字類:如廣告標語
  2. 圖像類:如商標
  3. 音樂類:如廣告歌曲、廣告配樂
  4. 抽象類:如電視廣告的劇情、產品本身、產品的附加價值

不過不管廣告分成哪幾種,在我個人所看過的廣告中,認為做的滿成功的廣告,他們的共同點就是容易讓人產生聯想。至於要如何讓人容易聯想,就我所分類的四種類型舉些例子來說明:

  1. 文字類廣告:如Nokia的『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』、7-11的『有7-11真好』。
  2. 圖像類廣告:如Benz的標誌、兄弟象隊的黃色球衣。
  3. 音樂類廣告:如大同公司的廣告歌曲、左岸咖啡館的廣告配樂。
  4. 抽象類廣告:如泛亞電信業務員系列廣告、統一布丁、7-11的Kitty磁鐵

文字類廣告,最重要的是讓人能夠琅琅上口;圖像類廣告則是要簡單有特色,最好是幾筆就能畫出來;音樂類廣告強調節奏與旋律夠配合產品廣告,歌詞也可改編成與產品有關;抽象類廣告就較難解釋了,這類型的廣告相當多元,最重要的是要能夠貼近人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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